无为而治的两个典型治世是,汉初三代君主奉行黄老无为思想开创的治世局面史称?( 三 )


在这里,王十朋欲借周成王、汉文帝、汉景帝发扬祖业的事迹,来向宋孝宗传达开拓进取、克勤克俭、固守祖业的思想 。借前代故事,言当代之事,汉文帝、汉景帝事迹充分应用到孝道盛行的宋朝,宋人更希望文景故事能真正深入帝王心,付诸实用 。
王十朋曾高中状元,当年曾以文景时期励精图治,发扬祖业的事迹来勉励宋孝宗!
三、以汉景帝时期“七国之乱”故事来劝谏皇帝既要约束宗室,也要团结宗室
北宋王朝以兵变夺取政权,而后又提出“与士大夫共治天下”的统治理念,所以北宋王朝借鉴前朝治乱兴衰经验最为充足,常常采取各种措施来防患于未然 。所谓“事为之制,曲为之防”就是其防范理念 。
但尽管如此,北宋神宗时期却依然发生了赵世居谋反案 。赵世居为宋太祖之后裔,赵宋皇族宗室成员 。昔日宋神宗时前余姚县主簿李逢被人告发谋反,经调查其与宗室赵世居交往甚密,且皆有谋反倾向 。最后赵世居被逼自杀,其家属虽免死罪,但皆从皇室中除名 。
宋神宗时期曾发生了赵世居谋反案,最终赵世居自杀,其家属被剥夺皇籍!
汉景帝时期,同为刘姓宗室的“七国之乱”爆发,汉景帝平定叛乱后,下令将叛乱七国的宗室名册皆焚毁消除 。但待至元光二年(公元前133年),汉武帝却下令选定七国后人继任诸侯王爵位,以此来延续宗室血脉,后世史学家常常以汉武帝此举为仁义之举 。史载“至武帝元光二年,复七国宗室前绝属者,历代以为汉武之美 。”
北宋大臣王岩叟将赵世居案与七国之乱作对比,将宋哲宗与汉武帝作对比,强调若无七国之乱,汉武帝的仁义之名便不能与哲宗相提并论 。这其实是从侧面进谏,希望宋哲宗能够宽待与赵世居案相关联的人员 。
大臣王岩叟以汉武帝恢复七国宗室子弟身份的事迹来劝谏宋哲宗应该宽待赵世居的家人!
赵世居案件本就扑朔迷离,冤枉的可能性极大,杀一儆百已起到震慑作用,不必再对相关宗室人员赶尽杀绝 。王岩叟此举是为保全赵姓宗室、维护家国同构统治秩序而进谏,由此可见宋人对待朝政的现实功用态度 。
事实上,纵观史料,皇族宗室斗争屡见不鲜,傲视诸国的王朝背后满是血腥残酷,唐宋王朝也不例外,在遇到重大宗室谋反案件时,宁可错杀一百,不可漏掉一人的做法如出一辙 。待时局稳定,又会便宜从事,一方面意在维护宗室团结,另一方面也有为当朝统治者树立仁义形象的目的 。
自古以来,封建王朝内部的宗室斗争屡见不鲜,皇帝对宗室的态度是又爱又恨!
四、以文景故事来讨论是否应该恢复肉刑
汉文帝、汉景帝的重要功绩之一是减轻刑罚,“文景之治”的赞誉很大程度上也是来源于此 。只不过,如此深入人心的德政却在宋朝出现了争议 。
自北宋王朝建立以后,关于恢复肉刑的争议就一直持续,待至宋神宗时期更加白热化 。主张恢复肉刑的官员认为汉文帝当年废除肉刑,主要是考虑德政为先,保存民力,但如今普通刑罚早已不适应现实需求,刑罚松懈导致犯罪成本变低,经济发展使人口流动加快,普通刑罚渐失惩治之效 。
汉文帝废除了肉刑,但是北宋时期的大臣却多有恢复肉刑的提议!
事实上,如果往前追溯的话,其实自东汉时期开始,恢复肉刑的声音就一直存在 。但从人性及社会发展的角度来说,废除肉刑确实是仁政的重要表现,这与儒家思想十分契合 。历朝历代也在极力营造善行德政、爱护民力的形象 。宋神宗倾向变法,变法派则主张恢复肉刑 。因此,保守派常常从人性上极力攻击“刻人肌肤,深害仁政,汉文帝所不忍,陛下忍之乎?”
时人将汉文帝废除肉刑的仁政与眼前恢复肉刑的讨论做对比,质疑统治者执政的人道主义 。宋神宗虽力主变革,但在此事上,还是慎之又慎,最后恢复肉刑之议也不了了之 。
宋神宗虽然比较支持改革派,但对于改革派所提出的恢复肉刑的提议,却最终不了了之!
宋人对于汉文帝、汉景帝,并不是无条件地一味赞扬,而是针对具体事宜不断讨论 。大臣王安国刚回京述职时,宋神宗因其为王安石之弟,便主动召见他,问其如何评价汉文帝 。王安国回答说“三代以后未有也” 。这将汉文帝提到了无以复加的程度 。但宋神宗却说“但恨其才不能立法更制尔” 。即送神宗认为汉文帝缺乏改革进取的勇气,这种认识与神宗时期所处的大环境—王安石变法有关 。
但是,王安国却冒着触怒皇帝的危险回答道:“文帝自代来,入未央宫,定变故俄顷呼吸间,恐无才者不能 。至用贾谊言,待群臣有节,专务以德化民,海内兴于礼义,几致刑措,则文帝加有才一等矣 。”即王安国以文帝继位后稳定政局、礼待大臣、教化百姓、减轻刑罚等功绩坚持认为汉文帝的才能实属一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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